浙江:着力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

  杭州1月13日电 (钱晨菲)“常委会坚决扛起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奋力助推共同富裕美好蓝图不断变为美好现实。”13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梁黎明作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如是介绍。

  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这是过去五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之一。

  共同富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改革要破题,立法要先行。梁黎明介绍,为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争取国家层面对示范区建设的法治支持,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出台《关于加强同浙江人大工作联系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和包容浙江在推进收入分配、就业创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该省下一步谋划实施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拓展了法律空间和实践空间,具有标志性意义。

  同时,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加强共同富裕地方立法系统性谋划,按照构建“1+N”法规制度体系要求,加快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有序推进“七个先行示范”领域立法,不断满足共同富裕先行法治急需。

  浙江省是民营经济大省,过去五年,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放在重要位置。

  “稳企业必须稳民营企业,稳经济必须稳民营经济。”梁黎明介绍,为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发挥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优势,及时制定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就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具有浙江特色的创制性规定;先后三次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而在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方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则运用“立法+监督”组合拳,制定了全国首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联动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执法检查,推动浙江省政府出台文件、编制规划,保障法规有效实施。在全国率先制定省域公共数据地方性法规,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应用创新。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平台支撑,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亦加强与沪苏皖人大的协作。

  例如及时联合作出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长江流域禁捕等决定,明确推进机制、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各方责任等规定;两次承办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加强立法协同、监督协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等法规,联合检查相关决定执行情况,多次开展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调研视察、培训等活动,多领域深化交流合作,以法治之力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局。

  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方面,梁黎明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紧要问题,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

  据悉,五年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一“牛鼻子”,持续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对落实激励政策、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等提出要求,着力从制度上破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瓶颈;联动监督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专项审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提出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建设性意见;制定修订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标准化等法规,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更好发挥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此外,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响应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制定了教育督导、家庭教育促进等法规,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阶段“双减”、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检查高等教育法执行情况,以法治护航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