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真:《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北京9月8日电 (记者 邢利宇)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嘉兴)中外政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淑真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十年来党内法规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我们党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以此为主干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备的党的制度。”周淑真说,《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为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而制定的。

  她指出,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和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

  中共中央曾在200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2015年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在2015年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

  周淑真认为,此次印发的《条例》继承发展了上述文件中的很多重要内容。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定义,即“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即“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比如,从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角度,进一步提出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即“政治协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