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史墨客就香港国安法的评论是不公平指控

  中新社香港7月12日电 就美国驻港总领事史墨客所谓“临别演说”,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2日指有关演说内就香港国安法的评论乃不公平的指控,与事实全然不符。

  发言人指出,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然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确认的一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可以保障国家安全及(或)公共秩序等为由受到限制。这原则在所有国家或地方也适用。

  发言人续指出,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定义清晰。这些罪行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家安全法所订罪行相似。香港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背景无关。

  发言人说,香港是国际化的城市,与其他国家、地区以及相关国际组织有密切的来往和联系。香港国安法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的,与正常的交流有明显区别。奉公守法的人士不会误坠法网。事实上,香港国安法让香港由乱到治,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远繁荣稳定。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防范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任何人或机构不论背景,违法必究。

  发言人还表示,美国驻港总领事就有关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所作出的评论,无视香港特区自1997年回归祖国以来,在民主方面有巨大跃进的事实。香港特区的民主发展必须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下的特区宪制秩序以及“一国两制”方针,并切合香港特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实际情况。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有利于香港民主稳定发展。(完)